1.博士后在站工作滿一年后,應在2個月以內向人事處提出中期考核書面申請(《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博士后中期考核申請》),同時提交一年內的科技產出材料或證明,以及經合作指導教師審核的《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博士后中期項目研究報告》(根據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規定格式撰寫)、《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員中期考核表》、《博士后中期工作總結》(各一式一份),以上材料應有博士后本人簽字以及合作導師簽署同意的意見。
2.人事處對上述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后,組織進行博士后中期考核。
3.博士后中期考核學術評議由所人事處負責組織,專家組由本所和所外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家組成員應不少于5人,且至少應有2名所外同行專家參加。
4.根據中期考核學術評議專家組的意見,博士后對《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博士后中期項目研究報告》、《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員中期考核表》進行認真修改和補充,并將通過評議、修改定稿的《研究報告》、《出站考核表》按要求印刷、裝訂后交人事處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