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海洋局批準山東省威海市、日照市、長島縣,浙江省象山縣、玉環縣、洞頭縣,福建省廈門市、晉江市、東山縣,廣東省珠海橫琴新區、南澳縣、徐聞縣為首批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區)。
首批示范區評選工作是在山東、浙江、福建、廣東4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省范圍內開展的。這12個示范市、縣(區)共同特征是區域空間布局合理,發展理念先進,城鄉一體化建設水平不斷提升;堅持陸海統籌,積極推行綠色發展、循環發展和低碳發展,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態產業縱深發展勢頭良好;立足區域海洋自然資源稟賦優勢,生態環境優美特色,堅持未來以濱海生態旅游和服務業為主導發展;海洋優勢特色凸顯,區域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發展整體水平較高,有較強的示范作用和引領效應。
據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開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工作,是海洋領域貫徹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促進沿海地區經濟社會與生態的協調、持續和健康發展的有效舉措,也是深化海洋綜合管理、推進海洋強國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通過示范區工作開展,率先走出一條在海洋領域內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生產生活方式與生態轉變的新路徑,為推動全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國家海洋局一直高度重視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研究。自2012年以來,國家海洋局還相繼出臺了《關于開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意見》《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今年國家海洋局還將繼續推進相關工作,并在全國沿海范圍內組織開展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申報評選工作。(來源:國家海洋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