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小龍蝦野生資源,解決種質退化等問題,從9月1日起,我省進入為期四個月的天然水域小龍蝦禁捕時期。
今年是我省小龍蝦進入禁捕期的第三個年頭。省政府將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定為小龍蝦禁捕期,這一時期內禁止在省內所有天然水域捕撈小龍蝦。禁捕范圍包括省內長江、漢江和湖泊、水庫等天然水域,在非禁捕期內,禁止使用網眼規格小于1厘米的網具捕撈小龍蝦。違規作業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湖北水產政務網)
主辦單位: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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