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出通報,在中國某企業生產的冷凍章魚中檢出呋喃唑酮,因此將對該企業生產的章魚制品實行監視檢查,并將我國生產的章魚加工品的監視檢查頻率提高至30%。此舉對我國輸日水產品產生一定影響,相關企業須引起高度重視。
硝基呋喃類藥物是一種廣譜抗生素,主要包括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和呋喃西林,曾廣泛應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但由于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物對人體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已被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禁止在水產養殖業中使用。日本在“肯定列表制度”中規定硝基呋喃在水產品中的限量為“不得檢出”。
寧波是我國重要的水產品出口基地,轄區內共有出口水產品生產企業40余家,此次日本官方通報中國生產的水產品中檢出呋喃唑酮,并加嚴對中國產水產品的監視檢查,將會對寧波水產品出口日本產生一定影響。為此,提醒相關企業:要密切關注進口國的相關信息發布,及時掌握動態,保持主動;同時應加強產品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特別是要重視對原輔料的檢驗檢測,從源頭上把關,保證產品質量符合進口國要求。(來源;寧波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