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根據《關于印發大口黑鱸、烏鱧、鳊魚、大黃魚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性指導意見的通知》,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發布了《大口黑鱸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性指導意見》《烏鱧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性指導意見》《鳊魚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性指導意見》《大黃魚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性指導意見》。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甘金華副研究員作為鳊魚質量安全專家,全程參與了《鳊魚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性指導意見》的編制工作。
《鳊魚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性指導意見》從不得使用禁用藥物、停用藥物及未批準使用的藥物,規范使用批準藥物、減少用藥的預防措施、病害防治等四個方面對鳊魚質量安全管控提出了技術性指導意見。
大口黑鱸、烏鱧、鳊魚、大黃魚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性指導意見的出臺,將對加強養殖過程質量安全管控,有效治理獸藥殘留超標問題,提高水產品質量,維護“舌尖上的安全”具有積極促進作用。